央视网评罐车混装事件
发布时间:07-08 发布者:房价大数据 点击:0次
自从罐车装完煤油不清就装食用油被媒体报道之后,这几天持续发酵。终于引起了央视的重视,今天发文猛批罐车运输油罐混用一事,说:“这样的草台班子是要消费者的命”。同时,还直言不讳的称,这是媒体干了监管的活。食品安全,要不得的是形式主义。哪有那么多草台班子,凡事只怕“认真”二字。
很显然,央视这是批评了至少两个部门。一是承担粮食安全的国家重担的中储粮以及大型粮油企业汇福。二是承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话里话外都透露出,他们要么真是“草台班子”,要么真的是不负责任。
说实话,看到此处,网友的心里还是五味杂陈,不知如何来表述才好。
首先看监管,你说他们不负责嘛,好像还在认真工作。比如,广西某个体经营户因销售一瓶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洛阳卖菜大爷因批发来的菜农药残留超标挣21.05元被罚款11万元。以至于最高检在今天的会议上还特别强调,整治趋利性执法,对轻微违法处以高额罚款开展监督。
但是,用来装化工品的罐车不清洗就用来装食用油,至今没看到有任何监管部门发出一点点声响。
难道真的如最高检所说,这是在“趋利性执法”。“小过重罚”,“大过小罚”,甚至是不罚。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六条: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装汽油、煤油等化工液体的罐车不清洗,直接用来装食用油,显然已经违法了。
根据《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在第五条运输容器的清洁、维护和管理5.2和5.4中,专门强调了食用油运输必须保证容器干净且有专人负责运输容器的监管,同时做好记录。在第六条运输6.2.4中强调,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
所以,当我们看到罐车装完煤油不清就装食用油的信息,我们多么希望看到或听到监管部门的声音。
你们在哪里?
正如央视所说“食品安全大于天”还只是一种愿景。
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事故,形同投毒。
说到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前几年在外面吃饭以及有一次买的一桶豆油中就曾闻到过煤油味,但是,从没想到是罐车把煤油和食用油混装了。
同时,我们也得提醒一下,这不仅是“未清洗罐体”这个事,不是清洗不清洗的问题,用什么清洗的问题?更是,装化工品的罐车就不能装食用油啊。
这,居然是运输行业公开的秘密,你说,怎么办?
面对这一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隐患,我们期待的不再是媒体的一次次曝光,而是监管机制的根本性变革与强化。社会各界应携手共筑食品安全防线,从立法、执法到行业自律,每一个环节都不容松懈。让“食品安全大于天”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真正落实到每一次运输、每一道工序、每一份产品之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心享用每一餐,让健康与美味同行,而非生活在未知的恐惧之中。未来,愿食品安全成为无需担忧的常态,让消费者重拾对餐桌的信任与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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